暑期兼职起歪心猥亵儿童被判刑
摘要 : 本打算暑期在补习班兼职补贴家用,却对学生动起歪心,将幼女诱骗屋内强行猥亵。近日,宁国市法院开庭审理此起猥亵儿童案。 2017年6月,家住宁国市的在校大学生汪某回家过暑假,学习美...
本打算暑期在补习班兼职补贴家用,却对学生动起歪心,将幼女诱骗屋内强行猥亵。近日,宁国市法院开庭审理此起猥亵儿童案。 2017年6月,家住宁国市的在校大学生汪某回家过暑假,学习美术专业的他想利用暑假找一份兼职补贴家用,后其在宁国市某家美术培训机构找到一份工作,负责教暑期班的小朋友美术。2017年7月6日7时许,汪某在准备上课时,对在该培训机构上学的小花产生了淫念,明知小花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,将其骗入二楼素描室内,对小花进行猥亵,并语言威胁小花不能将这件事告诉爸爸妈妈。小花放学回家后,其父母发现孩子有异样,报警后案发。 法院审理后认为,汪某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,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,依法酌情从重处罚,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。·黄晓雪朱晓慧· 大学生汪某本应坐在大学课堂读书学习,却为满足私欲,猥亵幼女,为此付出了失去两年自由的代价,令人惋惜。 我国刑法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汪某的以身试法,正是他法治意识淡薄,缺少法律知识所致。汪某的案例告诫大家:青少年学法守法刻不容缓。
发表评论